稿就被我败光了…… 从六月份,开始随写随。 我明白每天多码几百字,一个星期下来就能存出一天的稿子,而且我也是这么做的。 可我一旦有了哪怕一天的存稿,我就会开始矫情最近一段的故事内容、挖的坑、埋的线,继而兴冲冲的去改大纲,那点存稿根本不够用,我又赶忙去码字…… 我陷在这种码字――存稿――矫情――败家――再码字争取存稿的状态里,天天觉得时间不够用,整整大半年的时间。 在昨天,我还想着怎么写才能尽可能的把事情交代清楚,尽快欢乐完本,但是在写完了最后一段之后,恍然现,这种循环往复的状态,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毫不夸张的说,在布了大结局之后,那种感觉很复杂,因为完本的轻松,自以为写了个好故事的兴奋,还陷在最后一章情节里...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