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就被我败光了…… 从六月份,开始随写随。 我明白每天多码几百字,一个星期下来就能存出一天的稿子,而且我也是这么做的。 可我一旦有了哪怕一天的存稿,我就会开始矫情最近一段的故事内容、挖的坑、埋的线,继而兴冲冲的去改大纲,那点存稿根本不够用,我又赶忙去码字…… 我陷在这种码字――存稿――矫情――败家――再码字争取存稿的状态里,天天觉得时间不够用,整整大半年的时间。 在昨天,我还想着怎么写才能尽可能的把事情交代清楚,尽快欢乐完本,但是在写完了最后一段之后,恍然现,这种循环往复的状态,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毫不夸张的说,在布了大结局之后,那种感觉很复杂,因为完本的轻松,自以为写了个好故事的兴奋,还陷在最后一章情节里...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