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展开的一张信纸仔细的读着。 就在今天早上,一只红军队伍路过沧州,为他送来一封洪锋的家书。 “晓妍,我真的很想你……”夏晓妍看着信纸上那熟悉的字迹,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干妈,是干爹来信了吗?他现在怎么样了?”一个扎着羊角辫子的小女孩,从村里跑了出来,抱着夏晓妍的大腿问道。 这可爱的小丫头,正是小月月,洪锋第一次在洪兴码头上见到那个玩藤球的小家伙,也就是李冬梅和刘副团长的女儿。 因为李冬梅战死,在红军刘副团长离开前,把小月月也留在了东村,并且认晓妍当干妈。 夏晓妍拉起小月月的小手,笑着说道:“是呀,你干爹现在成为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了,他去了延安,现在还学会了开枪。你的干爹啊,可了不起了呢,他学枪很快,部队上...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