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缺陷,也还算满意吧。 对我来说写一本200多万字的完结书,是很有成就感的事。 不管成绩如何,挺幸福的。 书里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顾白水、陈小渔、苏新年、张居正、姬絮和顾汐等等,都感觉在心里鲜活的活着。 作者本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书虫。 相信大家在我的文风里能看出来,都学杂了,啥玩意儿都看,但也是写着写着找到了自己的风格,有不少收获。 但亲身经历,书虫一开始写书……就不爱看书了~enmmmm。 不过写自己的书,也挺幸福。 —— 还有关于结局, 我以前看完一本好书之后,心里总有空落落的感觉,像是书里陪伴自己那么久的角色,都一下子离开了。 ...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