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但下一秒,他却突然蹲下身来,在魏无羡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抱住了魏无羡的大腿。 这个动作,倒叫魏无羡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熟悉。很久很久之前,在乱葬岗上,曾经有一个孩子,还没有萝卜高,但无论撒娇还是欢笑,都喜欢抱着人的大腿。 魏无羡其实已经隐隐感觉到了,似乎他越是在各种纷乱的时间线里穿行,他的记忆就会变得越发零散。有时候,分明就发生在眼前,不过片刻的事情,他一个转身就会忘记。 可有些分明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却会因为一个眼熟的动作被立刻从记忆深处抽拉出来。 他认得思追,是因为在未来的时间线里,他不止一次地见过他,他把蓝思追当成了蓝家的人。可是现在,蓝思追居然变成了温苑?他居然是温家的人?那他为什么姓蓝? 电光石火间,像是有什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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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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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