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_^ ***************************** 叶芊望着不远处挺拔匀称的背影,再次低声向身旁的不停搓手跺脚,一身官家打扮的中年书生发问:“爹,你确定这个半仙不是个聋子?” 顺着她的目光延伸到重重水晶帘幕之后,青衫公子正旁若无人地背对一干来访者,一手抓着广袖,一手执笔在素白的绢纸上疾疾挥毫着。依稀可见,那浓黑的墨迹沿着上好的兔毫尖游走,下笔敏静,转笔潇洒,提笔果断,轻拢处纤毫雅致,着力处氤氲朦胧,整个过程显得恣意,淋漓而畅快。 他写下的正是乐天居士有名的一首小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听到女儿的抱怨,那中年书生眉头一皱,低声叱道:“小孩子...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