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月之后,其中一部分便成就了后世神话传说的某一个篇章。 他研究出来的办法果然是有用的,这让他因而有了足够的元气支撑,只可惜肉身的衰颓,却终是难以像神魂那样长久。不过倒也让他后来又找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夺舍。 而经过他的研究发现,其实秘境中的那种神秘的元气,就是一种高等级生命的精华,秘境便是依靠着这种精华存在,里面的人也是靠着吸收这样的生命精华,才能得以长存。 但是遗憾的是,那种生命精华的等阶显然高出普通人,所以才能让里面的人连肉体都能维持很久很久,近乎于长生不死。但是外面的普通人生命精华,便只能等而下之了。 而这种生命精华也是有寿命的,越是年轻的躯体,生命精华就越雄浑、越精纯,其效用也就越大。但是越衰老的人,生命精华也就越稀薄,自然那种...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