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过去的世界里并不是没有带过孩子或徒弟,却没有一个像萧楷乐这般,有着成熟男人的体贴与包容心,不迂腐刻板,聪明却心性纯善,还特别纯洁,稍微撩一下或亲近一点就会脸红。 当年坑杀江湖人也是为了当时的皇兄着想,毕竟大燕朝开国至今不过二百馀年,前一百都在抵御外敌,疏于内部管理的结果就是武林猖獗,反而成了内患。 虽有能力坑杀,但萧楷乐并不贪心,也不追杀到底,他当初的计谋只是为了削弱武林势力,事实也证明他成功了,武林的确自此一蹶不振,江湖上流传的各种武术都比百年以前弱多了,像飞羽山庄这般人口凋零的也不少。 越是跟萧楷乐相处,她越是觉得这人有趣,隐隐產生了一种想把他带走的想法。 生命如此短暂,能在世上遇到一个跟自己一样特殊的人并不容易...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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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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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