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被王封了官职。伯予琉克看着倒在血泊之中的人,瞪着惊恐仓皇的大眼,她没给他机会去叙述究竟是她本人的剑术跟教学不同还是这个年纪她的实力竟如此强悍令人惊讶,就一剑结果了他。 要是布力思温在旁,不知会不会可惜这么个好苗子,谁叫他们都被血液冲破了脑袋,一激之下就跟她定下生死之战呢。总之她热爱鲜血,满脑子都是战斗,身体从未感受到犹如此刻一般的充实美好。 所有妄想打垮卡拉德堡城的人,就由她杀掉以绝后患。 她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她很感激上苍她回来了。剩下的日子,她会拼命去做自己能够做的、想做的事,成为一个守家卫国的战士,将一切威胁到布力思温的隐患全部拔除。 当然这些深刻庞大的思想并不是无时无刻被提起,比如她经常可惜,布力思温做了城主后,再也没有那么多...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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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