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引擎响起,彼此在对方的后视镜里慢慢倒退直至完全消失,唯有两个相反方向的车灯划过长街,无限地延长了下去。 全文完 —————— 写在后面的话: 终于写完了!相信很多读者对这个结局应该有隐隐猜到吧!我其实就是为了这点醋包的饺子…… 就因为这样的设置,所以整篇文几乎都是站在栾彰的视角去写的。这只是一种叙述设计的写作手法,别给我拽到这个控那个控上面,只会让我觉得这种人可能没学过正经语文。 说回正题,如果各位读者在阅读伊始就很喜欢纪冠城,那么也恰恰说明栾彰很喜欢他,因为栾彰的视角其实就是读者视角,你们看到的是差不多的。 这也就是有读者看不下去的原因,没人喜欢带着坏人视角看世界啦!!! 这...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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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