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进了他的房子。 因为住在市区,每天需要通勤上山,所以我攒了一笔钱买了台车,变得方便很多。 我很开心我能够变得更独立了,相信他一定会为我高兴。 我准备了一些东西,开车到山间的海芋田。 把个铁盆抱下车,我拿出一张写好的信纸,然后摘了一朵海芋,一起丢到铁盆里烧掉。 我静静地看着火焰在我眼前一闪一灭,把信纸和海芋烧得剩下灰烬。 嗨, 好久不见,又一年了。 过得好吗? 我买了车了,不必每天都要等到公车来才能下山,现在我很自立自强,一点都不娇贵了。 第一次写信给你,其实也不是第一次了,只是因为之前只要写到一半,信纸就会糊掉,根本写不完整,太丢脸了没办法拿给你看...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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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