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开心地左右踮脚摇摆,给元夕展示芙芸:“嗯嗯!” 可可儿第一喜欢芙芸姐姐! 元夕:“” 六。 他就不该多这句嘴,还被秀了一脸恩爱。明明他都折合成普通熊猫的年龄,都已经可以当兰柯的祖祖祖祖祖祖爷爷了,没想到居然却是兰柯先脱单。 翻了个白眼,元夕不想再继续充当芙芸和兰柯的电灯泡,回到自己的藤球秋千上。 越想越觉得心里刺挠,忍不住学着兰柯的腔调,办着鬼脸:“嗯呜~” 可可儿第一喜欢芙芸姐姐~ 听到元夕学自己声音的兰柯疑惑转头,歪头不解,元夕这是咋了,怎么看上去脑子有些不聪明的样子?是不是生病啦? 担心元夕生病,兰柯也不继续在芙芸面前耍宝了,担忧地跑回元夕身边,学着人类之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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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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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