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早晨至少要等到六点,天才会亮起来。她关掉闹鐘,从床上坐起来,在她背后的丈夫带着羽绒被翻过身,发出窸窣窣的声音。 「五点半?怎么突然又这么早起?」 她下了床,道:「今天老闆要进公司了。」 丈夫打了一个呵欠,不再说话。她放轻动作,进了浴室。一会儿出来了,她离开房间,到餐厅为自己煮咖啡,烤吐司煎蛋。她坐在餐桌前,吃着吐司煎蛋,读起追踪的几个报导平台发送的新文章。她喝完咖啡,起身收拾,去化妆间换衣服打扮。等到整装完毕,她提着皮包出来时,差不多六点半,丈夫也起来了,准备去跑步。 范月娇提醒:「记得戴着心率手錶。你穿那双前天女儿帮你买的新鞋跑步吧,磨合一下。」 丈夫点头,跟她道别:「晚上见。」 「晚上见。」 ...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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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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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