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玻璃幕墙前,手机震了震,是经纪人阮娇发来的消息:“车现在应该到了,今天我有点事就不陪你了。“ 她回了个“知道了”,指尖划过屏幕时,余光瞥见楼下夜市里有个穿花衬衫的大叔举着手机拍月亮——不是拍月亮,是在拍她。 她能听见三公里外那声“咔嚓”,能闻见大叔身上廉价的烟草味混着烧烤摊的油腥,甚至能分辨出二十米外便利店冰柜里哪瓶可乐快过期了。这些能力,从她记事起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耳朵能捕捉到更细微的声音,鼻子能分辨出人类闻不到的气味,连心跳都比常人慢半拍——医生说这是“先天性迷走神经敏感”,可她知道,这是刻在她DNA里独有的。 那是纯血狐妖的血脉。 青丘覆灭,九尾天狐一族被屠尽时,狐王曾留下遗训: “若我族血脉未绝,后世子孙切...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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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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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