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很想养一只真正的狗,他研究了好久,甚至交了定金,被挑中的小狗出自在克鲁夫茨拿过很多次最佳赏的顶级犬舍中的顶级繁育者。 我问他多少钱,他摇摇头说不是钱的事,玩儿顶级的狗和马,常常比玩儿顶级的车和表都贵。 他说他没有把卖狗的各项事情交给别人办,他自己事无巨细的安排和规划怎么把狗从英国安全舒适的运回来,养在哪里,谁来养,种种种种。 最终,他放弃了,他说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时间不够用,他说狗毕竟是生命,不像超级跑车坏了那么无所谓。 我笑的差点儿呛着,我问他:“你真的在乎生命呀?” 他皱起眉,想了想,然后笑了,说:“在乎,你觉得我不在乎么?” “不好说。”我吃着美味的人类食物,我发觉自己的进食速度变快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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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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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