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写过第三人称的。 那时候不知道咋回事,第一人称的小说突然不香了,满市场都是第三人称的书,新媒体文开始崭露头角(也就是现在的赘婿小说、战神小说什么的。) 说来惭愧,赘婿这个梗是我最开始想到的,用第一人称写了出来。 后来也是圈内朋友争相模仿这个梗,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女婿文。 写赘婿当道前,我真是一贫如洗,那是我人生特别黑暗的时刻,我和别的网站解约了。 但我当时没有收入,便没有了清高。 于是我开始写赘婿当道,用第三人称写。 是的,我成功了。 前所未有的成功。 赘婿当道爆火。 当时我走到地铁,去做出租车,都能看见别人在看我的书。 哈哈,我心里别提...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