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大学四年生活的城市,比对自己出生地有更多的爱与眷恋。也许吧,很多学子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播下青春的种子,有些人还收获了爱情。怎么会不爱这座理想之城呢? 小芹回忆起那些暮色里,自己在北大图书馆的落地窗前驻足,看天际线在余晖中缓缓苏醒,那是这座城市最温柔的眉眼。 北京是—座古城,老钟楼的尖顶凝着百年的晨霜,新地标却已刺破云霞,将玻璃幕墙的流光倾泻在柏油路上。 初见时,感觉这里的确有一个更贴切的名字-------北平。这里高楼不多,不是吗?天安门的雄伟在人们心里定格了,也许这座城市的美学定义是辽阔。像这里市民喜欢夸赞友人的那样:局气。 奥林匹克精神被概括为:更快、更高、更强。小芹觉得她一直都是这样激励自己的。 在上海,她登上东方...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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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