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清晰的念头取代。 她得做点什么。 不为讨他欢心,不为换他信任。 只为自己心里那份亏欠,能有个落处。 她开始跟着范千柳认真地学起女红。 起初手指笨拙,常被银针扎得眉心微蹙,但她耐着性子,一点点地描样、分线、落针。 许多人都投了齐修平会成为本届的会元,当然是比王质考得好,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流传最多的就是齐修平家世好,而且听说深得某个皇子的青睐。 这突然说的那么直白,左珞弦也是汗颜了,心里暗道沈司炀,你完蛋了,你被你亲生儿子嫌弃了。 娄之英双掌一分,将散来的纸张打落,道:“常子进说还有紧要物事在你身上,今日我便要一探你这邪教的私密,尽早为民除害!”变掌为抓,便要扼曹茉的手腕。 ...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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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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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