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晃得让人移不开眼。 “好看。”季洺坦然道。她自然地牵过他的手,让他在自己的身边坐下。 刚进火锅店,迟栖就兴冲冲地约了店里的美甲服务。他向来爱美,季洺并不奇怪。更何况这样的装饰也确实适合他。 迟栖这个时候刚开始留长发不久,染成红色的头发柔顺地垂在脸颊,衬得他的五官更加精致美艳。再加上他看着她时总是柔情款款,有时会让季洺想起志怪小说里那种会吸人精气的小狐狸。 不过,她并不自我意识过剩,并不会因为迟栖打扮得漂漂亮亮就是认为他在勾引自己。虽然对于她来说,她很难理解迟栖为了外貌而付出的种种牺牲。但作为朋友而言,只要是他能开心的事情,她便都会支持。 只是今天迟栖在落座以后仍然握着她的手,不让她把手指抽出来。 “洺洺的...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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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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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