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是因为我身边的人离去,看到这次徵文比赛后的產物,但是在设定上却出现百合、甚至入狱等内容,倒也让夜半时分写大纲的我有些诧异。 但想想也好,这样别人也比较看不出来这本书与真实人物的对照。 更正确来说,这本书里的人物揉杂着我身边一些人的影子,也参杂着我在考核社会案件的描述,因此这不是一篇真实故事,但这里面却也有着我身边人真实一部分的缩影,虽然她他是真的不在了。 有趣的是,这篇文章里设定的监狱,里面的一些场景是真真实实的存在,那个潮湿却不同人们想像的诡譎阴暗之地,相比人们脑海中的阴森,更多的是那些底层的无力气氛。 但也并非全然都是灰暗色系,在监所内还是有些绿栽点缀着生气。 其实我不过是想在长篇小说比赛时,挑战写写短篇小说然后...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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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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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