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会写这么久,原本只打算写三十万字,是说,这还是我人生写的第二个长篇小说,结果写完竟然是七十四万字,我想我一定搞错了什么。 第一次写长篇小说温玉传奇的时候,只写了简单的章节名字,后来发现常常脱轨,于是克蒂凡之诗时写了比较完整一点的大纲,然后还是脱轨。最大的收穫应该是透过长期持续的发文,在巴哈认识了许多人吧。 从武侠小说转到奇幻小说,原因很单纯,因为十年前观察巴哈的生态,巴哈是游戏攻略平台,奇幻冒险战斗故事的人气一直比武侠小说类型好,于是第二篇小说就转写奇幻小说了。不过相较曲看过武侠小说的数量,奇幻小说果然还是少了点,刚开始写的时候,常常要非常用力地提醒自己转换不同题材之间的风格。 写的最初就决定採用常见的两男一女三位主角的方式,也很早之前就想好要在斯...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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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