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心满意足了。 陪伴便是最长情的告白。 他以前从未想过能陪在祂的身边,如今祂却触手可及,能时时刻刻陪在祂身侧,往后余生,每一日都是值得期待的欢喜。 陵城倒是不知道徐青岑心里想些什么,只不过哄好了他,祂心里也松了口气。 如今的日子有些像当初一众城灵还未消亡的时候,那时祂隔三差五化成人形巡逻陵城,偶然遇见了一个会做饭的厨子,吃了一次便念念不忘,更加频繁地化成人形去他那儿吃饭。 那时人间烟火鼎盛,没有邪魔,只剩余一些生灵小打小闹的争端。 如今更是太平盛世,邪魔已除,生灵们自力更生,创造了一个灵力充沛,充满希望的新世界。 一切都很好很好。 而祂又成为了陵城,平平无奇的一座沿海小城。 ...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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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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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