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错,以后可以借鉴。 我讪然。其实我不是一个爱拖稿的人。我几乎没有拖延症,说要今天完成的事儿,很少会拖到明天。这样很累,有时候我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不酷那么一会儿。 所以,在写到这本书的结尾的时候,明明只有几百个字就写完了,我硬是写了两个小时。 当时,窗外的雨一阵一阵的,时而寂寂,时而瓢泼。我背对着窗户,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阴谋诡计,没有分别,没有误会,只有甜,像草莓一样,甜是甜,却不令人腻歪,就算腻歪,也不是令人讨厌的腻歪。 我不爱写太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人,因为一个人总有点儿缺点。而喜欢一个人,就连他的小缺点也会觉得可爱。 整本书写...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