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了,写第二遍感觉还是有一定深度的,自我感觉还行,还能感动自己。写的是机务段九十年代末年轻人的故事,是根据我的经历和见闻感受写的。从小就喜欢文学,梦想当作家,现在感觉作家对于我而言只能是个梦幻,但是,写作却是我的精神乐园。 说实话,工作对于我来说太枯燥乏味是简单的僵尸移动,惟有这一点儿爱好能激活我的身体,能给我一点慰藉。然而,我还想写更多却已不能,似乎江郎才尽,混混僵僵已近半百,别无所成惟此暖心!总共八十六万多字,可以说是我倾尽全部心血打造而成,是我的最高水平,我全身心投入的钟爱终有所成,不管咋样,内心还是有点儿激动的。 十几年里,同事朋友大多都在忙着买房换房学驾照买车换车,我却在“不务正业”地瞎忙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点儿痴傻。工作比较忙,比较紧张,业余时间...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