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爸爸也就在想女儿的时候会进城跟原主一起住。 他觉得在城市里住的地方是鸟笼,邻居也没有人情味,没有乡下自在。 哪怕原主留他也只勉强住一个月,再多可就不行了。 他在乡下有闺女建的大屋子,聊得来的老友,看门的大黄狗,在乡下自由自在的,高兴了就买些食材,把那群小馋鬼引到家里热闹热闹,小馋鬼们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大也有力气,正好在他家里玩够了,就帮他劈劈柴。 不想人都围在他身边的时候,大门一关,就是自己的天下。 可比在城市里,只能围绕着闺女过快活多了。 “不过,他要是知道你在我这儿,说不定乐意在这里多住些时日。” “毕竟远香近臭嘛! 多年不见的闺女总比一直待在身边烦...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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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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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