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角色身上。我又打量了一下这个地下基地——显然,他们的人气还不够让他们有钱去修补漏水的天花板。 我收回视线,发现他们都望向了我。 “你一定见过很多像我们这样的人,”红色紧身衣看着我说,他的双眼炯炯有神,胸肌像其他所有红战士一样饱满健实,“实不相瞒,我们虽然是超级英雄,但干这一行之前,大家都是普通人……本地出生,父母双全,家里也没多有钱,和别的国家的超级英雄完全相反的那种。就算是作为超级英雄,我们的战斗地图也没有出过市区,就连宿敌干的坏事也只是炸炸公园的沙坑而已。” 我点头。在我见过的客人当中,确实也不乏这样的类型。 “今天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了,”他接着说道,“打完这一场,这个故事就结束了。” 我点头。只要是故事,就总归要结束...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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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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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