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江北。一万多公里的旅程,整整五十多天。算是霍期这么多年来,最长也最辛苦的一段旅程。 一个人上路,也相当的危险。 这一路霍期曾多次与人结伴,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温暖这种东西。 这一路看到了很多与自己认知完全不同的东西。 有幸看到了天葬、水葬。发现人生到最后,也就是一堆回归自然的肉骨。也曾看到许多人一路朝圣,也路过圣城,参观了各个寺庙,拍到了辩经大会,摸到了经纶。进疆后的落日沙漠,日照村庄。买了很多当地人自产的水果和小饰品。 不管是不是真的带着祝福,但那愿望总是美好的。 离开沙漠,霍期打印了一张照片,准备寄给周尽欢。 那时候他在当地的一个小邮局,里面的人普通话说得并不是...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