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我的最大意见是:哥,你写长篇不行,写短篇还有那么一点靠谱。 这两天我也在反思,写长篇为何不行?因为我整个故事的框架就是一个一个的真实灵异事件,你要把这些灵异事件给串联起来,难度太大,任何一个大作家都驾驭不了这样的作品。蒲松林前辈够伟大了吧?他的《聊斋志异》也不就是一个一个单独的鬼故事吗,不要长篇大论,就实实在在的写点灵异事件和鬼故事,让大家不费脑,轻轻松松的看完不是去睡觉,这才是灵异恐怖小说的初衷。 反思过了,知道错在哪里了,那就得改。于是我将我手头上掌握的灵异事件和鬼故事大致的做了一些整理,大概还有730多篇吧,这个就有点意思了,每天写一个,那也可以写张二年多。思来想去,觉得这个主意靠谱。于是就准备这么操作。新的书名我也想好了,不再叫“见鬼”什么的,太俗...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