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版本如下: 《王府》这本完结了大半年,一连又累积扑街了两百多万字的狗作者,选择一个月前又去看了一次这本书。 个人评价:秦之前,写得还算真切,虽然局部有时会尬又出息,但胜在略有哭点,刀子水平有待提高。 至少能找出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 秦之后,配角没有一个出彩和印象深刻的人物。 简而言之,主角仿佛只是为了见证历史,但后面朝代的大背景写得不伦不类。 从我自已的角度,结合全书写崩的点,其实主要是在秦末的位置。 大量读者的流失,主要在于我收尾上的毒点很浓。 如果,主角是为了大秦战死,亦或是使尽了浑身解数,但是最终没能成功。 那么大家可能看在意难平的份上,...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