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我花了十天时间,爆更10w,也要保证自己连续地写完! 感觉自己和他们一样,有个孤独又倔强的灵魂。心里也有个声音劝我,要不要放弃啊?都没人看你的烂文。 但,我!偏!不! 当写下“完”字的时候,我松了口气,感觉没有辜负他们。 至于番外,如果看的人多就写。很多人的番外都可以写。比如狐狸和机器人的现代pa。完颜瑰和慕锦。何不休和步止戈……日日和阿吉。 但我对番外的态度是可写可不写。 小说的美好在于定格在永恒的瞬间。 他们永远在,永远会在异世界好好生活。 我们,江湖再见! 求收藏评论呜呜呜呜...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