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的办法,就是进军军阵分成多排,而后到了火炮射程外快速集结。这对进攻的兵将是极大的考验。 看了金军进攻,王宵猎道:“派出一个统制应该够了。如果不够,将领回来接受处罚!” 解立农想了想,把自己最能打的第二团派了出去,眼睛紧张地看着军队。 当金兵开集结的时候,仆散浑坦就听了一声有力的号角。前方的宋军开始集结,做好准备进攻的阵形。 突然,铺天盖地的一阵鼓响,宋军取起长枪。接着,鼓点变为了有节奏,随着宋军脚步,一鼓一步。 “举枪,杀!”仆散浑坦一声大感,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长枪。 很快两军的马匹就纠缠在一起,刀来枪往,杀作一团。 王宵猎在后面看着,脸色凝重。既然是骑兵冲杀,场上局面瞬息万变,直让人血压升高...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