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我动手,也不用施婉君杀人。 一代枭雄,最终在战火中尸骨无存。 那场烽火烧了五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救济点。 两个月后,我孤身去了南方。 在此之前,我先摸去了当初的照相馆,看着一地烧焦的瓦砾,再也找不到曾经记录下我笑靥如花的相机。 那之后,我便留在南方生活,白天去医院里帮工,晚上回来就给杂志写写文章。 我也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一看就是十多年。 说来有趣,我曾在报纸上看到寻人的启事,寻的竟然是我。 署名是一个男子的名字,不久后,他找到我,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却是绾绾的事情。 说她飘飘摇摇来了南方,没有钱,却有姿色的年轻女孩,想也知道是什么境地。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