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待庄严后来的事情吧。 我犹豫了两天,最后还是没写。 没写的原因很简单。 我尝试去写了,但是发现写出来有些画蛇添足的感觉,简直是狗尾续貂,很没必要。 人生永远是未测的,所以不如留个念想。 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汉姆雷特,你想象的庄严和老徐将来是怎样,他们就是怎样。 这本书,很多年前就写了个十几万字的开头。 那会儿年轻,刚退役,人在体制内,没压力,心也浪,每天下班了班就招朋引友喝得昏天黑地,美其名曰搞好人际关系…… 后来辞了职,从零开始,少了不少场面上的应酬,人年龄大了,也多了几分内心的安静,回头看看那篇放在电脑硬盘里十几年的开篇,热血不禁又涌了上来。 写吧。...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