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小说也终于迎来了完结,回首以往,真的有很多话想说…… 我是一名上班狗,写小说也只是当时一时兴起,起初当时只是为了完成心中的一个梦想而坚持,一直到现在,这个梦想都从未放弃过,或许这是我喜爱二次元的原因吧!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上班狗就好好上班,写什么小说,更可笑的是居然会写跟自己年龄不符的小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吧!的确,这一点不可不否认,但是我自认为我还年轻,对得起自己曾经走过的青春岁月,想要在一个幻想世界中,重新塑造一个完美的自己! 总体来说,我在初期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开头写的十分糟糕,这是不可否认的一点,从读者关注量一直上不去就可以看出来,刚开始的确是在仿照一些小说和剧情来写自己的小说,但是从第二卷开始,我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可能细心的读者会看出来...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