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其实这本书开头是我哥写的,我写的是另外一本,只不过,我的太监啦! 哼,谁让我是她妹妹,谁让我比他小十几岁,所以呀,我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终于抢过来啦!! 我写过(惹我的那个男生)当初出版了,后来写了(找个佳人当老婆)呵呵,和这本书一样,都是我抢劫过来写的! 当然,我可以肯定,我是用心写了!! 或许女孩子心性和男孩子不一样吧,男孩子写书,痛痛快快写出结尾,那就好啦! 我却舍不得,因为我觉得,一旦结束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们了,其实我本来打算多写点的! 你们有没有注意,我从来都没要过打赏之类的,无论是金钻,票票之类的,因为我觉得,有你们陪伴就足够了!! 当然,我读者里面不缺乏一些调皮捣蛋的家伙,有...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