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住在首都,宝林和二狗也住在首都,继林和舒雨住在江省,但乐乐喜欢首都,这次把画展也开在首都。 得知乐乐的画卖出去一幅,二狗大感惊讶,“第一次开画展就卖出去了?看来这孩子前途无量啊。” 商人都是逐利的。不可能做亏本买卖,那收藏家买下那幅画肯定是为了以小博大。当乐乐没成名时,以便宜的价格买下来,等她成名后,利润可能会翻几十倍、上百倍地涨。 继林开始倒口水,“这些年为了供这孩子学画。我们俩真的没少吃苦头。” 懒孩子是最难教的。因为她不够自觉,大人要时刻盯着她。 童舒雨也是一脸庆幸,“是啊。现在苦尽甘来,一切都值了。” 珠珠见两人像是发表获奖感言似的,有点好笑,“有那么难吗?” 继林见妹妹不以为然,就问...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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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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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