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最后,从去年的四月份开始写,到如今三月已经过了好几天,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算上几天前我刚过的18岁生日,差不多整个17岁时间都在读书和码字中度过。真的很充实,当然充实的背后偶也赚了在我看来一笔不小的稿费,也算是人生的第一桶金。(偷笑一个) 可 以说上个赛季看一场活塞比赛夸梅布朗不争气的表现是我写这本书最初的想法,当时也就是热血一下而已,真的没想过能写到9o字这个份上。先先赞自己一个,我真是太有才了哇卡卡! 从来就没有过大纲绝对是这本书最大的硬伤,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居然都是写完今天的明天都不知道写什么,真是失败。这里只能说抱歉,就连这个结尾感觉都有点烂尾的嫌疑。 可以说写书中间一直都是游走于tj和不tj之间的过程,真的很困难,还好坚持了下来,没有成传说中...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