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当真正强大到可掌控一切的时候,我们还能干什么? 想要的都在一念之间就能实现,讨厌的瞬息之间就可毁灭,生命又无止无尽,这般的强大,处于在一个闭环的完美状态之中。 写到最后,自我发现,不管如何都做不到真正的完美闭环,除非他是一个无生命体的存在。 也许我们作为人,是最怕孤独的吧......! 唉~! 不瞎扯什么大道理了。 本来接着想开第三卷,却发现不合适了,当付生返回到一个贫瘠的星球之中,他追求的自然是平凡的人生。 直接就开一本都市文吧。 我就暂时给他取了个《卿本佳人,别来逗我》本来想在取点文艺一些,再一想咱家也不是文艺人啊,就随便扯一句吧。 在那些乱七八糟烦的人际关系中...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