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本书连载的时候,我都会想着完本那天会多快乐,完本那天会多轻松。可是,等我敲完秦焱和楚惜梦第一次见面的话语,故事戛然而止后,我突然又有些不舍。 那种感觉,就像是膝下的孩子,长大成人娶老婆,自立门户一样。 舍不得。 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一次宿醉。 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有一枚丹药,吃下后就可以生龙活虎,那该多好。 随后,就赶制大纲,开始创作,十一个月里,与诸位走过了秦焱漫长的百年。 这本书成绩还不错,至少凑合着能看。 不过,中途我却有一段时间迷失了,更新缓慢,掉链子。 哎,没办法,我不是书里的武修,可以上天入地。我是人,有七情六欲,有家庭。 不管怎么说,故事结...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